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张家口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协鑫一期50兆瓦光伏农业项目(一期20兆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协鑫一期50兆瓦光伏农业项目(一期20兆瓦)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27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何豪 13832112725